正夕是六月四日,這篇道很有反省的作用。
(羅馬書13:1﹣7)
閱聽羅馬書13章的經文,看第一遍真的有點不爽。
“在上有權柄的 、人人當順服他.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.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。
所以抗拒掌權的 、就是抗拒 神的命. 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”
觀看現在的香港狀況,我確實不太抱樂觀心態。
因為我看見是一個以經濟為重的社會,教育、不同的發展都是為了市場需要。
我深信這個轉變,人人有責。但政府的角色也相當關鍵!
所以看到“順服”一詞,我真的有點不能接受。
這時,祝傳道叫我們閱讀羅馬書12章17﹣21。
“不要以惡報惡、眾人以為美的事、要留心去作。
若是能行、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。
親愛的弟兄、不要自己伸冤、寧可讓步、聽憑主怒.〔或作讓人發怒〕
因為經上記著、『主說、伸冤在我.我必報應 。 』
所以『你的仇敵若餓了、就給他喫.若渴了、就給他喝.因為你這樣行、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』
你不可為惡所勝、反要以善勝惡。”
聖經教導不要以惡報惡,要學習寬恕。
但我相信寬恕是指因為認同對方在神眼中的價值,也是明白自已也是罪人的身份,故體諒對方。
但上帝有愛也有公義,在學習寬恕的同時,也應堅持維護公義。
但維護公義同時,也需停一停,想一想!
今天我們是為公義還是為了紓發對社會、政府的怒氣還是為了自己利益?
我們可以高舉“平反六四” 、“公理長存”的牌,但有察看自己的罪嗎?
求神察驗我們何為良善。
很喜歡這張相,每次到維園參加集會,我也提醒自己,耶穌才是我們的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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